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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企合作管理制度

作者: 时间:2019-08-26 点击数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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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企合作管理办法(试行)

 

第一章  总  则

第一条  指导思想

坚持“以服务为宗旨,以就业为导向”的办学宗旨,以培养生产、建设、管理、服务第一线的技能型人才为目标,本着合作办学、合作育人、合作就业、合作发展的方针,与企业在发展规划、专业建设、课程建设、师资建设、实习教学、教学评价、研究开发、招生就业、学生管理等方面开展深层次合作,全面推进校企合作、工学结合工作,增强学校办学活力和社会服务能力。

第二条  合作原则

(一)互利共赢原则。校企双方互惠互利,发挥各自优势,共同发展,达到学校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与师资队伍建设、企业在经济与社会效益等方面的共赢。

(二)服务企业原则。学校以企业的人才需求为目标,主动深入企业调研,了解企业人才需要状况、用人标准、技术需求,积极为企业开展培训,急企业之所急。

(三)统一管理原则。校企合作是双项活动,校企双方的利益与责任必须高度统一,必须统一领导、统一管理、统一规划、统一实施、统一检查考评。

(四)校企互动原则。学校与企业间以服务换服务,共建共享、共赢共进。

第三条  适用范围

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学校各系、各专业与企业在人才培养、实习实训、就业、招生、科研、技术服务、职业培训、文化建设等环节或领域开展的合作。

第二章  机构与职责

第四条  机构设置

学校成立校企合作指导委员会,委员会由学校领导、相关行政职能部门领导、系主任及合作企业领导、相关技术人员组成。校企合作指导委员会下设校企合作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继续教育部。

第五条  校企合作指导委员会职责

校企合作委员会将围绕学校与企业的发展战略,建立校企合作资源共享平台,为校企合作工作的正常运转做好统筹、指导、协调。主要职责是:

(一)负责校企合作的总体规划,制订校企合作各项管理制度,完善校企合作学校内工作的运行与管理体系。

(二)指导和督促各系部对校企合作工作开展情况的调查研究,提出学校重大校企合作项目建设的建议,提供校领导班子决策。

(三)组织对校企合作项目的评价,加快校企合作向广度与深度发展。每学年末组织一次全校校企合作项目的验收和评审工作,对于完成好的项目给予一定额度的资金扶持。

(四)协调学校与企业各部门校企合作工作,整合校企资源,促进金莎娱乐app官方网站-(北京)有限公司与行业企业合作,加大学校服务社会、服务企业的力度。

(五)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校企合作模式,及时总结和推广各种校企合作先进经验。

第三章  合作条件与方式

第六条  合作企业(项目)条件

(一)合作企业的基本条件

开展校企合作的企业一般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,具有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和较好的业绩,具有较高的合作诚信度。

(二)合作项目的基本条件

校企合作项目能促进教学、科研水平提升,带动学生实习实训、招生、就业良性循环,适应社会需求和学校发展需要。

第七条  合作方式

(一)顶岗实习合作模式

学生在校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后,采用学校推荐与学生自荐的形式,到用人单位进行为期半年以上的顶岗实习。学校和用人单位共同参与管理,合作教育培养,使学生成为用人单位所需要的称职技术人才。

(二)“订单培养”合作模式

校企签订联合办学协议,采用定向委培班、企业冠名班、企业订单班等形式,校企双方共同制订人才培养方案、课程标准;学生的基础平台和专业技术学习领域由学校负责完成,学生的生产实习、顶岗实习在企业完成,毕业后即参加工作实现就业,达到企业人才需求目标。

(三)共建校外实习基地

学校根据专业设置和实习需求,本着互惠互利原则选择适合企业建立校外实训(习)基地,培养学生的职业素质、操作能力和创新精神,增加专业教师接触专业实践的机会和场所;合作企业可优先选拔毕业生,满足企业日益增长的用工需求,实现互利共赢。

(四)产学研结合

发挥学校专业师资优势,加强校企合作科研开发,参与企业技术研发或科研课题,使专业建设与产业发展紧密结合,帮助企业解决专业技术难题,促进企业发展。

(五)共建职工培训基地

根据合作企业职工培训特点及不同培训方向或培训教学的需要,与合作企业共建职工培训基地。培训地点可设在企业或学校。

第四章  管理与评价

第八条  日常管理

校企合作办公室定期召开校企合作例会,不定期与各系、各合作企业进行信息交流,共同做好校企合作工作;各系签订的校企合作协议应及时送交校企合作办公室登记  黑公网安备  2302040200001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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